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某县审计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

时间:2023-06-22 11:20:04 浏览量:

某县审计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 为加强局党组集体领导,进一步提高议事质量和决策的民主化、科学化、制度化,规范和监督议事决策行为,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《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》等相关规定,结合县委办、县府办关于印发《某县“三重一大”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(Y委办发[2018]88号)文件精神,特制定《某县审计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》。

一、议事原则 局党组会议讨论、研究和决定重大事项,必须严格遵守“集体领导、民主集中、个别酝酿、会议决定”的原则。会议讨论、研究和决定事项要充分发扬民主,每个党组成员要充分发表意见,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定。做到集体领导、分工负责,党组成员既要积极参与集体领导、集体决策,又要根据会议的决定和分工,主动抓好工作落实,对集体决策事项共担责任。

二、议事规则 (一)议事范围 ⒈组织学习贯彻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;

⒉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,强化阵地意识,切实加强意识形态教育和阵地管理的意见及措施;

⒊传达学习、贯彻落实上级党委、政府、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有关政策文件、部署决定、重要指示和重要会议精神的意见;

⒋研究决定需要向市审计局、县委、县政府和县委审计委员会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;

⒌按照上级党委、政府、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的决策部署,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计监督职责方面的重要事项;
制定审计工作计划和重大措施;

⒍局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;

⒎局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;

⒏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;

⒐理论武装工作、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;

⒑内部机构设置、职责、人员编制等事项;

⒒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相关报告、局机关年度财务预算安排和执行情况、重大责任事故和突发事件处置等重大决策事项;

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决定干部的录用、培养、选拔、交流、考核、奖惩等重要人事任免事项;

⒔重点项目建设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;

⒕其他应由局党组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。

(二)会议主持 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召集并主持,党组书记外出或请假期间,由主持工作的党组成员代为主持。党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,遇有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。

(三)会议议题 党组会议议题由党组书记提出,或由其他党组成员提出建议,办公室收集汇总,报请党组书记确定。

(四)参加人员 党组会议参加人员为局党组书记和党组成员,非党组班子成员和办公室负责人列席会议。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可召开;
讨论干部问题,应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。党组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履行请假手续,对会议议题的重要意见可以用书面形式表达。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,也可通知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。

三、议事程序 (一)会前准备 按照确定的会议议题,办公室督促议题承办人充分做好会议材料的准备。凡需会议研究讨论的事项,办公室应在会前至少提前一天告知参会人员,便于充分酝酿、沟通和准备。

(二)会议决策 1.严格议题。严格按事先确定的议题进行,事先未经审定的议题原则上不得提交会议讨论,不搞临时动议。

2.充分讨论。会议决定事项,应先进行充分讨论,各成员要紧扣议题畅所欲言,充分发表意见。

3.民主表决。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,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,表决以赞成数超过应到会党组成员的半数为通过。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。会议决定多个事项时,应逐项表决;
推荐、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、奖惩事项,应逐个表决。列席人员经主持人同意后可以发表意见,但不参与表决。

4.会议记录。会议由办公室负责人做好记录,对会议议题、出(列)席人员、发言、表决等做如实记录。

四、会议落实 1.纪要编发。会议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要及时编发党组会议纪要。会议纪要由办公室负责起草,党组书记签发。

2.事项落实。会议决定的事项,由党组成员按分工组织实施,其他成员积极配合,相关科室抓好落实。在落实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、新问题,需要对某项决定进行调整或变更时,应及时提交党组会议研究。

3.督查督办。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,由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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