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某机关单位对于微信公众号运行实施方案(完整文档)

时间:2022-11-04 12:40:08 浏览量:

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某机关单位对于微信公众号运行实施方案(完整文档),供大家参考。

某机关单位对于微信公众号运行实施方案(完整文档)

 

 某机关单位关于微信公众号运行实施方案

 为进一步建设我局公众微信号,切实提高微政务行政效能,经局党组研究,特制订本方案:

 一、建设目的

  通过建立微信公众号,搭建工作、交流、学习的平台,发布通知、重点工作布置、工作交流、总结汇报、意见建议等,实现相关讯息的及时沟通。

  二、工作原则

  微信公众号的运行维护管理遵循“公开透明、及时快捷、树立形象”的原则,围绕安全生产方针政策、行政执法、生产安全常识、应急知识、安全文化、我局动态等公众普遍关注的热点、难点问题,权威、准确、及时地发布信息,不断满足社会公众的新期待、新要求。

 三、发布内容

  (一)局公众微信号发布的信息内容包括:

  1、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的新进展、新成效;

  2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、重要文件和重要工作、重大活动等信息;

  3、有关生产安全的事故查处、挂牌督办、预警预防、统计分析,生产安全突发事件及救援处置信息;

 4、对不实报道、谣言及其他不良言论的回应和澄清;

  5、需要发布、回复或转发的其他事项。

 (二)禁止发布的内容包括:

  1、违反宪法基本原则,危害国家安全,泄露国家秘密,颠覆国家政权,破坏国家统一的;

  2、煽动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视,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,破坏国家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的;

  3、散布谣言、侮辱或者诽谤他人、侵害他人合法权益,破坏社会稳定的;

  4、传播淫秽、色情、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;

  5、煽动非法集会、结社、游行、示威等聚众扰乱安全生产秩序和社会秩序的;

  6、未经确认的信息和未经审定的行政管理事项(公开征求意见的除外);

  7、法律法规禁止发布的其他内容。

  四、发布制度

 (一)发布内容来源

 4 月 16 日开始,宣传培训股要做好信息筛选,及时向微信公众号负责人提供稿件(稿件要内容完整,图文并茂)

  (二)发布内容确定

 我局微信公众号实行“分级审核,先审后发”制度。由拟稿人形成初稿→股室负责人校对→股室主管领导签发→局宣传培训主管领导审核筛选,交由公众号负责人发布。

  五、微信公众号负责人

 我局微信公众号由宣培股牵头,宣培股、安协办、党政办三个科室明确一名专人负责微信公众号的日常更新,原则上每周更新不少于两次。

  六、微信公众号推广

 一是在全县安监系统、乡镇(街道)安监站、网格员中做到全员推送;在企业从业人员中推送“栾川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”微信公众号,积极扩大其宣传的影响力和覆盖面。

  二是利用安全生产月、《职业病防治法》宣传周、《安全生产法》宣传周及咨询日等活动,将“栾川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”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印刷到展板上,供广大群众扫描关注。

  三是结合会议、培训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“七进”活动等进行推广,积极协调、发动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、安监系统干部职工、广大安全生产工作者、企事业单位职工和广大人民群众学习使用。

 七 、相关工作要求

  1 1 、提高认识,高度重视。“栾川县安全生产监

 督管理局”微信公众号是适应安全生产发展新形势、新要求,借助“互联网+”,提升安全监管针对性、时效性的一项改革创新举措。各股室、中队要高度重视,大力宣传并动员文件要求的关注对象主动使用,不断扩大“栾川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”的覆盖面。4 月底前,各股室要将推广关注情况进行统计,实现监管单位全覆盖。

 2 2 、积极参与,踊跃投稿。“栾川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”微信主要用于宣传上级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和重要工作部署,解读重大方针政策,反映安全生产动态,传播安全生产常识,弘扬安全文化等。各股室、中队要积极为微信平台提供有价值的、时效性强的稿件并配以图片。

  3 3 、强化宣传,广泛关注。各股室、中队要加强宣传,利用召开会议、工作调研、监督检查、举办培训班等活动,面对面开展宣传推广。领导干部要带头关注和推广,发挥示范引领作用。已关注人员要认真做好微信信息的点赞、转发、分享和评论,积极影响身边朋友、社会公众共同关注,进一步扩大“栾川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”微信公众号的覆盖面、提升关注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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